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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victor伟德官网劳务酬金发放暂行办法

作者:编辑:审计监察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5点击次数:

院字【201518 

为规范我院各类劳务酬金的发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校人字﹝2015﹞44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及对象

   劳务酬金是指职工完成学院所聘岗位职责之外的其他工作任务所发放的劳动报酬,主要包括报告讲座费、评审咨询费、考务费等。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院在编在岗职工。

二、发放标准

   对于各类劳务酬金发放标准,若上级部门有规定则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报告讲座费

   主要包括学术讲座、专题报告、业务培训等,按300-500元/半天标准发放。

   (二)评审咨询费

   主要包括职称、人才、专家、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的推荐评审和咨询,不超过300元/半天。

   (三)考务费

   考务费主要包括招生、招聘、培训等工作中的命题、阅卷、监考、组考、巡考和宣传等,标准如下:

   1.命题费:不超过800元/套

   2.阅卷费:不超过2元/份

   3.监考费:30-50元/小时

   4.组考费:100-150元/半天

   5.巡考费:30-50元/小时

   (四)特殊专项工作劳务酬金

   特殊专项工作劳务酬金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外完成某项重要的临时工作任务、处理突发事件等所发放的劳务报酬。按10-50元/小时标准计发,一天不超过300元。

   院内常规劳务酬金发放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1。

    三、发放程序

   (一)报告讲座、咨询评审、考务等劳务酬金发放实行“一事一报”,填写《bevictor伟德官网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附件2,主要说明项目名称和事由、人员和经费以及经费来源等),经本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财务处核定发放,纳入个人收入范畴。报告讲座费、评审费、考务费等在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经费支出渠道不变。

(二)特殊专项工作劳务酬金发放须提前报批,申请单位填写《bevictor伟德官网特殊专项工作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附件3),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财务处核定发放。特殊专项工作劳务酬金每月核算一次,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经费支出渠道不变。

四、监督管理

   (一)严格执行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各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超过规定标准发放。

(二)加强检查监督。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按本办法规定发放的劳务酬金一律予以追缴,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违纪违规处理。

五、附则

   (一)承担外单位委托组织的各类培训、考试等项目,应按学院有关规定上缴场地、水电等资源占用费,劳务酬金发放标准可适当提高,由承接单位商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发放,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经营性、独立核算单位的劳务酬金发放标准可参照本办法,从本单位经费中列支。

   (三)非我院在编在岗职工的,发放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其他未列入的劳务酬金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商人力资源部、财务处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发放。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bevictor伟德官网常规劳务酬金发放具体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2:bevictor伟德官网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docx

  附件3:bevictor伟德官网特殊专项工作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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